【提案說明─不當黨產審查條例(鄭運鵬版)】
首先說明的是,這個版本是「致敬版」,大致是將2002年民進黨執政時期的行政院版做小幅度的修正重新連署、完成程序,以表達對過去20年來持續為民主制度、轉型正義前輩們的敬意。
黨產問題從2002年演變至今,要清查黨產的原則架構不需要做多大的改變,在民進黨取得國會過半後,終於有可能實現,不必看國民黨的臉色、不必靠國民黨的良心發現。
但是,我們發現,國民黨脫產、隱匿黨產的企圖大辣辣地檯面化,過去的版本可能囿於實力,對於隱匿黨產的行為只有行政處罰(罰錢),沒有刑事處分(抓去關),顯然對國民黨來說「投資報酬率很高,值得大量隱匿黨產」。
因此,未來逐條審查之時,我會透過臨時提案的程序,將隱匿黨產的行為課以刑責,以達約束和警惕效力。